我集团公司拟委托中介机构对下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内容:
对下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二、中介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审计相关政策,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在近三年内未承担被审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三)拥有具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
三、审计完成时间:出具审计报告时间为签订委托协议后一个月内
四、采购预算限价
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限价(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含税。
五、选聘文件获取
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三楼367室
六、递交响应文件
要求:内容遵照选聘文件约定,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妥善密封。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1年1月6日17:30止。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三楼367室。
七、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联系。(联系人:邱慧;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8日